殡葬葬式改革虽然困难重重,但是从这些年的改革实践看前景是美好的。
(一)从墓葬向非墓葬过渡
中国传统的土葬一般都是以墓葬的形式完成的,因此土葬也就是墓葬。葬式改革后,火葬逐渐取代土葬,但是火化后的骨灰仍多以墓葬的形式处理。从土葬到火葬的改革是一次飞跃,但是从对泥土的依赖来看两者殊途同归,区别只是前者是一次葬墓葬,或者说保留遗体的墓葬,后者是二次葬墓葬,或者说是不保留遗体但保留骨灰的墓葬。这样的葬式改革从本质上讲是不彻底的,仍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现代化的要求。
我国虽然地大物博,然而由于人口多,分布不平衡,因此人均占地少的可怜,沿海沿江的东南部地区尤甚。墓葬都要占用土地,即使是保存骨灰的墓葬,一具骨灰要占一块地,少则一平方米,多则数十平方米,按每年200万具尸体火化,再按目前公墓使用年限70年计算,那若干年后就会遭遇后人“死无葬身之地”的麻烦。如据上海1984年开放公墓以后到1993年的不完全统计,骨灰墓穴已达13.2万个,并且以每年递增3万个的速度发展。上海寸土寸金,随着老龄化的速度加快,墓穴用地的矛盾将进一步突出。与此同时上海人的墓穴也在向邻近的江浙一带拓展,尤其是邻近苏州,已成为上海亡人的天国,据说已有70万墓穴吞噬江南水乡宝贵的而悠闲的田野和山林。每到清明时节浩浩荡荡的扫墓大军形成了一道特有的景观。
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带骨灰的墓葬仍是葬式改革的过渡阶段,顺应了广大群众“入土为安”的心理,造成了火化区人们比较愿意接受的葬式,以1999年的资料统计为例,当年上海市火化尸体97016具。其中葬入各公墓的有63441具,占火化数65.39%;壁葬寄存的有14182具,占火化数14.62%;撒海的有657具,占火化数的0.68%;其他(深埋处理等)18796具,占火化数19.37%。以上数字表明在目前绝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以墓葬的形式处理保存亡者的骨灰。因此应该首先巩固葬式改革的这一成果,搞好公墓建设。
第一,要合理,有序有计划地兴建公墓,反对滥建墓地一哄而上,控制数量、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对此民政部专门颁布有关通知进行指导。在当前更要反对无序恶性竞争,有的地方曾经出现了把建设公墓作为发财致富的手段,甚至出现了“墓穴传销”热和公墓“按揭”,导致另一种“白色污染”。
第二,要提高公墓的管理水平。包括提高环境、绿化、配套设施等硬件的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三,要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可设多媒体可视触摸查询系统,使客户不出门即可了解公墓的各种资料和服务程序;实现微机网络化,开展网上经营等。
第四,要增加公墓的文化内涵,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借鉴并结合我国实际,建设绿色、人文、艺术的公墓,改变以往一讲到公墓就同简单划一,阴森恐怖联系在一起的状况,代之以绿色成荫,有艺术性、有人文气息的场所。如于光远先生说的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欧洲的墓地,墓地鲜花掩映,大理石的雕像和墓碑像一件件艺术品,墓地上的文字更是耐人寻味,可以让你在哪里徘徊很久。这样的墓地就不是“死”地,有生息的、有灵魂的人生后花园。上海现有的40家市民公墓和1家华侨公墓及1家回民公墓正在逐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但是保留骨灰的墓葬毕竟不是我们葬式改革的归宿,它与保留遗体的墓葬有异曲同工之嫌,仍然是不彻底的,因为它不符合我国的徒弟资源有限的国情,尤其是上海市的人多低烧的市情。以全国13亿为人口基数为前提,按7%的死亡率来计算,公墓每年需要安葬910万具骨灰,再包括绿化用地、道路及服务设施等占地在内,安葬一句骨灰需占地2.75平方米,则公墓产业区土地需求量每年为25万平方公里,然后再按照现规定的公墓土地使用年限70年计算,那我国在未来的这几十年里该拿出多少徒弟来埋葬亡人的骨灰?建于以上的严峻现实,因此墓葬不应该成为葬式改革的发展趋势,而影响非墓葬的方向发展。